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省级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 2023-08-18 【字体:

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

省级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围绕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领域需要,建成一批课程内容符合岗位工作实际并充分纳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课程设计符合因材施教规律并充分融入课程思政、教学实施符合以学生为中心理念并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手段、教学评价充分关注学生全面成长的省级优质课程,引领职业教育“课堂改革”,有效提升关键核心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范围

面向全省独立设置的中、高职业院校。申报课程应为纳入学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教学中实际开设的课程,五年制高职前三年课程列归中等职业教育组,五年制高职后二年课程列归高等职业教育组,高职本科课程列归高等职业教育组(须单独注明)。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需具有完整的课程标准和教案,并已完成至少两学年的教学实践,在同类课程中教学效果良好。

(二)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师德师风优,教学能力强,团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三)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一课程负责人牵头的课程限推荐1门。

(四)双高校每校限报2门,其余各校限报1门。涉及多个学校共建的课程,由牵头院校申报,同一课程不得多头申报、拆分申报。

(五)已立项的国家级、省级精品开放课程不再参与申报。

三、建设内容

(一)课程设计。课程目标定位准确,条目清晰、内容具体、可评可测,符合相应专业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要求;课程设计科学,教学目标清晰,课程内容符合政治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规范性要求;及时反映新知识,体现职教特色;专业(技能)课程落实课程思政要求,注重提升专业能力、掌握专业技能,培养学生职业道德、综合素养,对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职业,反映相关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体现行业企业参与特征,紧贴本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

(二)课程标准。课程标准应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科学规范制定,明确课程性质与任务、课程目标与要求、课程结构与内容、学生考核与评价、教学实施与保障、授课进程与安排等。课程标准涵盖的内容完整,课程基本信息准确,对人才培养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标准格式规范,体系科学合理,能有效指导课程建设与实际授课。标准体现的课程资源类型丰富、内容多样,能够满足学校教学和学习者学习需求,做到能学辅教。公共基础课(含中职思想政治课)应执行教育部2020年、2021年印发的相应课程标准。

(三)课程团队。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师德师风优,教学能力。课程教学团队的组建遵循“校企合作、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原则。专业(技能)课“双师”型教师及企业兼职教师各具特色,团队人员稳定、任务分工合理。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专业功底,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团队成员教学成果积累丰富,教学改革意识强。

(四)课程资源。课程资源以相关企业合作开发,内容符合岗位工作实际并充分纳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充分体现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和最新成果。课程资源类型丰富、内容多样,针对各模块知识点或技能点设置对应的授课视频、动画、虚拟仿真、演示文稿、测验和作业等多样的教学资源。

(五)实践条件。校内实训基地由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建设,能够满足课程生产性实训或仿真实训的需要,优化教学过程,设备、设施利用率高,使用效果好。校外实训基地与校内实训基地统筹规划,功能明确、布点合理、优势互补,能够为课程实践教学提供真实的工作环境,能够满足学生了解企业工作实际、感知工作实境、体验企业文化的需求。

(六)课程实施。教学组织与安排有序,围绕学习任务,细化具体教学目标,合理把握教学进度、组织具体教学,合理使用案例式、混合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模式,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教学活动完整、有效,过程可回溯,关注教与学全过程的信息采集,教学过程材料完备。学习考核与评价有效,建立关注学生全面成长的多元评价体系,不断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七)应用效果。学生可以有效开展个性化学习与合作学习,对课程的参与度、学习获得感高,学习效果好。教师具有较强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教学团队配合默契,带动其他教育教学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果。在教学和课程改革方面与同类课程相比优势明显,具有推广价值。面向其他院校学生、企业员工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学习,应用效果良好、社会影响力大,认可度高。

四、申报材料及评审方式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书(附件1)、任务书(附件2);

2.建设方案(原则上应包含建设基础、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保障措施、预期效果等内容);

3.课堂教学展示。主讲人录制1学时(40-45分钟)课堂教学实录,课堂实录视频须采用单机方式全程连续录制,镜头可移动、景别可调整,不得片面追求拍摄效果,不允许另行剪辑及配音,不加片头片尾、字幕注解。采用MP4格式封装,1学时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G。

4.全课程教案。教案应包括授课信息、任务目标、学情分析、教学策略、活动安排、课后反思等教学基本要素,要求设计合理、重点突出、前后衔接、规范完整、详略得当(其中课中教学活动安排占主要篇幅),体现具体的教学内容、活动及时间分配,能够有效指导教学实施,课后对授课实效、存在不足、改进设想进行客观深入反思。原则上每份教案的教学时长不超过2学时,专周实习实训、岗位实习,以及有场地设备特殊要求的实训教学内容可连续安排3-4学时。专周实习实训、岗位实习的教案应符合真实项目、岗位实践教学实际。每次课的教案按序逐一标明序号,合并为一个文件提交。

5.支撑材料(不超过200MB)。申报材料电子版(含学校盖章扫描件)上传到贵州省职业院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guizhou.icve.com.cn。

(二)评审方式

1.材料初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择优进入现场评选阶段。

2.现场评选。现场评选由现场陈述、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现场陈述重点听取课程负责人进行说课(8分钟),团队成员现场答辩(3分钟)。现场评审专家根据参评院校现场表现进行评分,参评院校同时进行校际互评现场实名打分。

3.评分。最后得分由材料初评、现场专家评审、校际互评三个部分构成,分值各占40%、50%、10%。

五、项目考核

评选出来的省级优质课程,建设周期为一年。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检查验收未完成建设的课程,省教育厅将取消省级优质课程称号。

 

附件1.贵州省职业教育优质课程申报书

2.贵州省职业教育优质课程建设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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