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
名师(名匠)、名校长工作室
申报指南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年)》《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培养打造一批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突出的双师型名师(名匠),一批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勇于开拓创新、精通现代职业学校治理的教育家型名校长,充分发挥名师(名匠)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职业教育教师校长能力素质整体提升,特制定本指南。
一、基础条件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不同的办学条件和建设基础,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统一、全面和特色相结合,分类遴选、立项建设省级名师(名匠)、名校长工作室。
(一)工作室是在主持人的主导下,以传播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品质为主旨,以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核心后备管理干部为主要成员,以师徒传承为主要形式,共同开展人才培养研究、教育教学探索和学校管理创新实践的工作机构;
(二)工作室以名师(名匠)、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的姓名命名,规范名称为“xxx名师(名匠)、名校长工作室”;
(三)工作室成员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主持人1名,核心成员5至10名;
(四)学校应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配套支持以及包括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五)工作室主要研究方向稳定、特色鲜明,运行机制良好,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且岗位职责明确,协作良好,能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
(六)工作室与行业企业等相关部门联系紧密,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卓有成效。
二、培养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中、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在职在岗骨干教师或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教师、校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3周岁(统计时间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已获批国家级名师(名匠)、名校长人员不参与省级评选。培养对象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中、高等职业学校名师(名匠)。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理念先进;符合专业申报要求(见附件3),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或实训工作经验丰富、成效显著;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科研成果丰硕,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开发及资源建设、教材及教法改革、实践基地建设、教书育人、高水平项目研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主持或参与过(前3位)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研究项目,或在省级及以上教学能力大赛或指导学生参赛方面获奖,在区域和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申报名匠的兼职教师应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教学比较稳定。
省级及以上工作室或相近项目的负责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清晰,管理能力突出,勇于改革和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级职称,担任正职校长累计3年以上,办学成效显著。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政府奖励或为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培养重点与方式
(一)培养重点
1.中、高等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培养重点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政策,师德师风、育人能力、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和实践、专业建设、模块化课程建设与组织实施、教学资源研发、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实习实训教学和资源开发、技艺技能传承创新、课程思政、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教育教学成果培育、教学评价、社会服务、数字化素养、工作室建设等内容。
2.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培养重点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政策,师德师风、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和实践、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职业学校治理、职业学校办学机制与制度建设、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三教”改革组织领导与实施、教师队伍建设、校企合作深化、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学校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工作室建设等内容。
(二)培养方式
1.分类实施个性培养。各职业院校根据培养对象类型和申报专业领域,参照国家层面的“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方案分别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并主动邀请专家学者、行业企业专家指导工作室建设,为工作室配备理论和实践双导师,搭建多维度培训场景,创新培训模式,突出项目引领、案例实践与成果导向,采取工作坊等培养形式,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贯通培养周期的伴随式指导和绩效管理。每年线下深度研训累计不少于2个月(其中名师、名匠企业实践类项目不少于20天)。
2.建设平台提供培养载体。培养对象主持建设名师工作室、名匠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或名校长工作室,作为公开教学、论坛研讨、现场指导、专题研修、项目共研的平台载体,所在院校提供工作室建设的支持保障,培养基地提供专业指导,省教育厅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工作室管理。培养对象结项后,所在院校要持续为工作室建设提供支持。
3.辐射发散扩大培养效能。省教育厅将统筹考虑地区产业特点、学校和专业分布、教师校长专业发展需要、年龄层次等因素,并征求培养对象意见,遴选吸纳若干工作室成员,共同开展远程备课、线上教研、资源建设,并根据成员作用发挥情况确定5至10名核心成员。通过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完善专家人才库,发挥名师(名匠)名校长的辐射带动和“智库”作用,助力成长为职业教育教师、校长创新发展的引领者、探索者。
四、管理与考核
(一)培养对象要明确培养目标任务与使命要求,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师德师风修养,拓宽知识视野,提升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推动“三教”改革。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把研修成果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要提高数字化与教育教学改革相融合的意识和能力,重视数字化资源建设和应用,不断更新完善提质。
(二)建立管理办法和评估机制,根据不同培养对象分别制定评价指标。督促指导培养对象按照培养方案和导师指导完成研修活动,对研修全程进行过程管理、动态调控和伴随式评估。评价情况作为结项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培养期满,省教育厅将组织对培养对象进行结项考核,培养对象对照培养目标任务、过程效果和物化成果等进行总结汇报。在培养周期内,要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任务,并形成系列成果:
一个高质量的工作室。工作室核心成员应相对稳定,要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工作室建设方案、建设模式和工作机制。建设期满后可长期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发挥辐射作用。
一个优秀团队。以工作室为平台,吸引优秀教师和校长形成成长共同体,带动一批教师和校长成长发展。培养期满后形成工作室核心成员的成长分析报告。
一批典型案例。围绕产教融合、校企校际合作等实践活动,开展横向课题,提炼创新做法,总结经验成效,形成一批典型案例。
一批数字资源。结合学习研修、团队教研等生成一批优质的教师数字化学习资源,择优在贵州省职业教育智慧云平台发布。
一份专业发展报告。培养期间注重阶段性总结,培养期满形成总结性的专业发展报告。
此外,名师(名匠)还应选择完成以下二套成果之一:
一是主持一项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开展研究工作,形成阶段性课题研究报告;结合教育教学研究实际,撰写至少1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在专业期刊发表;公开出版与培养方向匹配的专著(或形成成熟的书稿)或教材。
二是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就某种绝招绝技在带徒传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旅游特色产品开发等方面形成创新做法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成果(需有地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的认定)。
名校长还应结合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一套完整成熟的办学治校行动规划方案和教师队伍建设方案,在学校展开实践并取得良好成效,形成一系列实践典型案例。
(四)培养对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行为,或非组织原因脱离申报时的岗位,未经省教育厅同意跨省调动工作的,或不适合继续主持工作室建设的,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予以退出职教“三名”计划。
五、资料提交及评审方式
(一)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教师校长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推荐,逐级上报省教育厅。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申报表(附件1);
2.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
3.支撑材料(不超过200MB)。
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上传到贵州省职业院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guizhou.icve.com.cn。
(二)评审方式
1.材料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择优推荐。省教育厅根据申报条件和分配指标择优推荐为国家级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对象。
(三)建设周期
评审出来的名师(名匠)、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三年(从下文立项之日起)。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将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验收结果。对未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达不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取消项目建设资格。
附件:1.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年)推荐人选汇总表
2.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年)推荐人选申报表
3.名师(名匠)申报专业一览表(2023—2025年)